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开民宿,是很多文艺青年的梦想,也有不少人真的辞掉工作付诸行动了,然后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大坑”里,哭着喊着要爬出来。那么,如果我们回到一千多年前的广州城,开客栈,住宾馆,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且让我们穿越回去,领略一番吧。
官办宾馆
客人敢拖延“退房” 发配山沟啃窝窝头
大宋年间的广州城,繁华不输首都汴梁,这话如果是我说的,你可以当成“吹水”,但这话是北宋到广州游览多日的著名诗人郭祥正说的,你就没话说了。当时的广州,是全国第一外贸大港,全国的外贸收入,有一大半都是广州创造的,米市、盐市、珍宝市场都繁荣得不得了,珠江沿岸的景象,就是一幅活灵活现的《清明上河图》。
客店云集 官办宾馆最威
如果你仔细看《清明上河图》,就会发现里边有许多客店,最显眼的是“久住王员外家”,“久住”是广告,是住得舒服,可以一直住下去的意思。商贸繁华之地,当然少不了旅店,否则来来往往的官员、商贾、赶考的读书人,难道都在街上打地铺吗?所以,如果你穿越回宋代的广州城,也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客店,打着灯箱广告(当然是点蜡烛),使尽浑身解数,招揽客人入住。我们以前说过,宋代商人做生意,一定要加入行会,所以各个行当的生意都会成行成市,旅店业也不例外,在西城走走,这里是旅馆一条街,店小二站在门口,笑脸相迎;那里又有好多家客店,灯火通明,熙熙攘攘;其场面之热闹,竞争之激烈,与今天大理、丽江等民宿云集之地,并无太大区别。
一千年前的广州街头客店众多,但要论气派,还是官办宾馆最威风。官办宾馆有一个专用名词,叫“驿”,对,就是“驿站”的意思。不过,你若凭想象,以为驿站就是几间房屋,两个马圈,那就大错特错了。驿站是专供来往官员住宿的,绝不可能盖成这样。不信,我们来看看苏东坡写的《凤鸣驿记》,这座官办宾馆,是三万六千个工匠,耗时一个多月盖起来的,望之“如官府,如庙观,如数世富人之宅”,里边的陈设富丽堂皇,不仅四方宾客乐而忘返,连马离开时都要回头,对着精美的马圈嘶叫几声,十分恋恋不舍。
凭券消费 食宿供应分级别
这样富丽堂皇的官办宾馆,还不收钱,一切花费,都由朝廷开支。当然,平头百姓就别想有这样的待遇了,有资格住进去的,大小都得是个官。官员出公差之前,先去领取朝廷发放的驿券,凭驿券支付住店的各种开销。驿站的房舍与食物供应有等级之分,像员外郎这样的大官住“行政套房”(高级房),餐餐有酒有肉;像“三班奉职”这样的低级官僚,住“经济房”,一天只有五两肉供应,吃得就比较寒酸了。那时的客店,不管官办民办,都会提供“题诗壁”,就是一面白墙,由得客人在上面写诗抒发心情。那时没有微信,这块“题诗壁”就相当于“朋友圈”。于是,有个“三班供奉”因为觉得肉太少,就在题诗壁上发了一条“朋友圈”:“三班奉职实堪悲,卑贱孤寒即可知。七百料钱何日富,半斤羊肉几时肥。”这条朋友圈被人转来转去,最后居然被当时的皇帝宋真宗看到了,宋真宗的心态倒很好,他没有责怪那个抱怨羊肉不够吃的小官,反而说,如果这些低级官员分到的羊肉这么少,怎么能要求他们廉洁呢?于是给他们加了薪水。由此可见,“题诗壁”的作用真不小,其实,现在孩子们在课本里读到的诗歌,有一些就是当时诗人在旅店里发的“朋友圈”。
话说远了,咱们转回来再说广州街头的官办宾馆,陈设富丽,吃住免费。不过,要住这样的宾馆,一来一定要有驿券,没有驿券,就想进去混吃混喝,一旦被发现,不但免费餐吃不上,倒要被送到官府,屁股上吃一顿“竹笋烧肉”;二来一定不能拖延“退房”,每一个官员,入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超过登记期限,先仗责一百,再流放一年,羊肉肯定是吃不上了,只能窝到山里去,吃糠咽菜、啃窝窝头。所以,免费餐固然好吃,但若不打醒十二分精神,吃下去了都得吐出来。
民营旅店
遇秀才撒泼赖账 店主摊手认倒霉
官办旅馆只收留官员,跋山涉水来赶考的读书人、抱着“要发财,到广东”的梦想南下广州的各地商贾,就只能选择民营旅店了。上文说了,广州街头民营旅店鳞次栉比,而且丰俭由人,有钱的,住高楼大屋;没钱的,就住平价店。宋人最大的特点是讲究文化品位,走豪华路线的宾馆雕梁画栋,“大堂”里暗香浮动(宋人喜熏香),墙上还装点着名人字画与古玩,客人一进店门,立刻觉得自己“优雅”了起来;走简约风的“民宿”,就算只有一栋小楼,也会开辟一个园子,种上花草翠竹,让客人有一个“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客人生病 不用担心被赶出门
小时候看《水浒》,里边用人肉包子待客的孙二娘让人印象深刻。当然,这只是小说,如果你穿越回宋代的广州城,全城大大小小的民营旅店都住遍了,也不用担心碰着“孙二娘”,官府管得可严呢,住宿必须登记,留下记录,官府定时查看,以保护客人生命与财物安全。就算你住店期间生了重病,身上又没有钱,也不用担心店主把你扫地出门,因为朝廷有法律,客人病倒在床,店主不许把人赶走,反而要赶紧通知行会长老,长老出面,请大夫医治,费用由店主预支,然后到衙门里报销。这是宋代“医保”制度的一部分,虽说书面上的法律在现实中执行起来难免走样,但有这样的规定,总比没有让人安心多了。
如果外来商贾带着大批货物来投奔,也不用担心,当时的旅舍一般都有货栈,可以帮着照看货物。我们今天住宾馆,行李最多寄存一两天,时间长了肯定不招人待见。宋代广州的旅店,只要你给钱,存上一年半载都没事,这就大大方便了南来北往的商贩。不过,按照朝廷的规定,商贾一办入住手续,店主就有义务提醒他,贩卖货物,要找有官方资质的中介(牙行)打交道,还一定要记得交税,如果发现客商有违规操作的迹象,就得向官府打报告。店主倘若有意隐瞒,一旦被发现,就得负连带责任,和客商同吃“竹笋烧肉”(被官府打板子)。
秀才住店 其他人不许吵嚷
由此可见,在宋代的广州城开旅舍,要操心的事情真不少。不过,这些还不是最麻烦的。要知道,那是一个士农工商等级分明的社会,就算常被瞧不起的“穷秀才”,不管住进哪一家旅舍,都是有特权的贵宾。店里来了一个秀才,店主就得赶紧收拾上好的房间请他住下,还得求爷爷告奶奶地央求其他客人,不要大呼小叫,以免搅扰了秀才老爷,被他告一状,那就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秀才像孔圣人教导的那样,知书识礼,那店主就算走了好运。如果碰到一个撒泼耍赖的家伙,拖欠房钱,还一味吃香喝辣,那店主就倒了大霉,还不能赶他走,实在没办法了,也只能想点歪招,比如跟他说隔壁老王家开的店住得更舒服,然后再倒贴一点钱,把这个“瘟神”送走。翻一翻那时文人写的笔记,这样的事还真不少。
(注:本文参考了《宋代旅馆业研究》等资料。)
采写/记者 王月华 图/fotoe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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