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秉常的资料,能查到的并不多。当然对于这个老华侨,通常的介绍中都不忘写明,他曾经是中国最早的“电灯大王”。他在广州,建起了中国第一家电灯厂,同时也是继昌隆创办18年后又出现的全国第二家侨资企业。
实际上,“电灯大王”在当时并没有卖出多少只灯泡。他和很多那个时代的开荒者一样,吃了第一只螃蟹,却没品出怎样鲜美的味道。他一手创立的广州电灯公司,因为市场、技术等各方面的原因,不久之后就改成了一间锯木厂。但是他给国人打开了一扇窗:原来,照明是可以不用油灯的。从此,中国的电灯工业,一点一点地生长起来。也从此,中国民族资本开始进入民生领域。
上世纪30年代,广州西堤林立的电线杆和路灯。(资料图)
张之洞
粤恒电灯公司,1901年创办,由美资旗昌洋行创办,1909年,中国官商合资将其
赎回自办,组成广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华南地区最早的电力公司。(资料图)
上世纪60年代,广州体育馆,无轨电车通车。(资料图)
1890年越秀东山一带开始用上电灯
谈到早期的中国民族资本企业,一般印象都是机械厂、纺织厂、火柴厂这些轻工业类企业。他们在封建社会和帝国主义的夹缝中生存,集中在上海、广州、天津等沿海地区,很多企业家,抱有“实业救国”的热忱。
但是民族资本究竟是何时开始关注近代城市公用事业,并且把资本注入到其中的呢?据说他们是在广州率先开辟这一领域的。
据研究者李蓉的考证,早在1883年1月10日,上海的第一家英文报纸《北华捷报》上,就曾报道过华商何崐山在广州提议开办自来水公司的事情,但他的提议只得到小部分商人的赞同,大部分地方士绅都以“有伤风水”为由加以反对,导致自来水公司的计划搁浅了。
这样,为中国民族资本真正开始投资近代城市水电公用事业开先河的任务,就落到了黄秉常的肩上。
黄秉常是广东台山人,如今他准确的生卒年份已不可考,只知道他生活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黄秉常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从小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青年时,黄秉常被“卖猪仔”到美国檀香山当华工。虽然劳动繁重,报酬微薄,但黄秉常凭借过人的禀赋,还是攒下了一笔钱,不仅拥有了人身自由,而且逐渐进入商业领域。
但在19世纪末的美国,掀起了一股排华逆潮,从华工到华商,都备受歧视。在美国商界的排挤下,黄秉常的生意越来越难做。
黄秉常为了保护财产安全,想将资本移向广州。他认为,在广州开办电灯厂有前景。这当中,也有他的爱国主义精神,他欲与外资在华企业一争高下,发展民族工业。
当时,担任清朝的驻美大臣也是广东人,叫张荫桓。于是,黄秉常找到张荫桓,告诉了他自己的计划。张遂向两广总督张之洞推荐了黄秉常和他的项目设想。经张之洞批准后,黄秉常便开始派出下属先到广东勘察地形,选择厂址。继任粤督的李瀚章对黄秉常来广州办电灯公司也同样给予大力支持,促其快办。黄秉常于是向美国华侨招股,集资40万美元,作为公司股本。
1889年10月,黄秉常在美国购买机器完毕,启程回国。1890年,广州电灯公司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民族资本办的电灯公司,据说公司地址就设在现在的文明路附近,供电区域大概就是越秀东山一带。
张之洞点亮广东第一盏电灯
虽然电灯在此时仍算是新鲜事物,但部分中国人对电灯已经有了接触。最早使用电灯的地区,是上海的租界。清光绪八年(1882),英国人李德立氏提出开办电气公司的申请,不久就得到当时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批准。根据史料记载,电气公司成立后,第一批安装电灯的有:虹口招商码头4盏、理查客栈4盏……共计15盏。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大臣李鸿章将发电设备和电灯作为贡品献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电灯本应在这时用于宫中照明,但由于受到宫廷内部保守势力的反对,未能使用。据清宫内务府档案及《宫女谈往录》记载,光绪二十六年(1900)前宫中均未使用电灯,仍以烛光照明。但这并没有阻止电灯在颐和园和西苑使用。
就在李鸿章贡灯入宫的这一年,洋务派重臣张之洞,在位于广州的两广总督署中,点亮了广东的第一盏电灯。他从国外购入一台小型发电机,在总督衙门建起一座小型电灯厂,并且安装了一百盏电灯。这些先行一步的人,体会到了现代白炽灯的便利,也认识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当时上海英国人开设的“上海电光公司”,拒绝中国人入股,收取高昂电价,正赚得盆满钵满。可以想象,希望“在广州试设电灯,使民用,塞漏卮”的黄秉常的出现,对于张之洞来说,是多么的恰逢其时。
广州电灯公司所倚仗的主要技术设备,是黄秉常从美国威斯汀霍斯电气公司购买的两台100匹马力的发动机和两台1000伏特的交流发电机,发电量可以供约1500盏电灯照明。他还聘请了美国人威司担任总工程师,并雇用了100名工人。
但是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电费还是太贵了,每月16枝光灯1.6元,如果使用电表,则每安培时1分半。所以除了少数商号,一般人家无力问津。公司创办两年,全市商号用电和街灯只有700盏,也即公司发电能力的一半,开工不足,浪费严重。加上这批机器大部分比较旧,经常发生故障而停电,而公司的资金准备和后期筹措也并不尽人意,未能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公司信誉。
公司曾设想在全市大马路上安装街灯,但计划并没有实现。1899年,公司不得不关闭电灯业务,那些发电设备和发动机,很可惜地被改作锯木之用。
电力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第一家涉足水电公用事业的民族资本企业的折戟,并没有吓到其他人,甚至恰恰相反。“这种新生的、曾经被误以为是西人的‘奇技淫巧’的近代城市水电公用事业在1900~1911年间发展成中国民族资本家投资的新动向和新趋势”,李蓉说。
从“电”的角度来看,广州电灯公司的创办带动了整个广东的电力工业的发展。在1890年广州电灯公司成立之后,汕头、中山、佛山、顺德、江门、肇庆、潮州等地也开始发展电力工业。各地陆续出现柴油发电机、蒸汽发电机、汽轮发电机等设备,甚至有的地方在晚间使用碾米机来发电照明。
在更大的范围内观察的话,会发现从1900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民族资本投资的近代城市水电公用事业企业诞生,有的年份甚至连开好几家。到1911年,这类企业数量达到了约50家,且呈现继续上涨的发展势头,分布地点从南到北,遍布沿海地区。
黄秉常以并不顺利的个人创业所开创的中国电力公用事业,后来则彻底改变了城市的面貌。古时受照明设施不足而形成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节奏和活动空间被打破,“夜行信步无危险,况是街街有路灯”。且因为电厂的迅猛扩张,所发电量不但供应了电灯之用,还有大量结余电量用以供应城市电车或其他工业部门。
舒适的城市环境与科学的生活方式,诱导人们不断向城市涌入,对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工商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城市的近代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文\ 记者 卜松竹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