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乎社会的稳定。近百年前的旧报纸,关于如何改良家庭,提出了许多主张。我们今天摘录的这一篇文章,提出的建议虽然有点学究气,却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呢。
改良家庭组织之我见
家庭为社会一部分,吾人欲改良社会,以增进幸福,则改良家庭组织为先决问题,兹就遇见所及缕述如下:
(一)责任问题 吾国家庭之负任,向由家长(祖或父)一人担负,所谓当家事之成败得失,唯家长一人是赖,子侄及妇女不与焉,此为吾人养成依赖性,及家庭发生隔阂之一大原因,所以家庭一切之事务,凡为家庭人员,除未成年儿童外,无论男女俱应负有相当之责任,不过由家庭一人总其成而已。
(二) 家务会议 家庭中既人人应负责任,则每当家庭发生大事时,应由家长召集家务会议,全家人员,均可发表意见。议决后,再由家长督促执行。
(三) 工作分配 家庭人员各应分配一定之工作,工作应有一定之时间,由家长督率之,其工作及时间之分配,由家务会议决定之。
(四) 财物保管 家庭财政,应议决一人专责保管,庶免家长专断及浪费等弊,其开支分常支特支两项,每月或每半年由家务会议定预算及决算,常支为家常必须之用,可由家长支配(但有一定之限度),特支为发生特别之用费,必经家务会议之决定。
(五) 教育及婚姻 家庭中应设一教育处,使家人临时得受相当之教育,如阅报及讲演,子女至求学年龄时,应当受教育,其手续由家务会议决定。子女婚姻问题,由子女本身决定,家务会议当负维持指导之责。
(六) 运动及娱乐 家庭除正当工作以外,应分配共同的娱乐及运动时间,如网球、足球、游泳等:一来可以代替不正当之娱乐(如赌博);二来可以活泼精神,强健身体。家内应酌量设置游戏室、运动场和游泳池之类。
(摘自1924年7月16日《广州民国日报》,文字整理/王月华)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