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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评论
文学传记的寻真、失真、写真
陈学勇

  关于传记可谈的内容很多,今天集中在真实性这一点。常言道“真、善、美”,也有说成“真、美、善”,后两者倒了一下顺序。美在前还是善在前,都无所谓。但“真”必是第一位,不能挪到美与善的后边。而真实性恰恰是当下传记的阅读和写作中最为严重的问题。

  一、传记繁荣背景之一:寻真

  七八十年前胡适说过,“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四十自述·自序》),他哪里想到,身后今日,传记出版繁荣到这等景象,进了稍具规模的书店,迎面往往是大块的传记专柜。中外各界人士的传记作品,厚厚薄薄,琳琅满目。一位学者不无夸张地宣称:“二十一世纪是传记时代。”我印象中,林徽因传记至少出版了二三十种以上,想来张爱玲传记数量也不相上下。这么多人一时争写林徽因,太浪费出版资源。话再说回来,要是你知道,张幼仪的传记,不算境外亲属替她整理的自述《小脚与西服》,大陆已经出版了三种;连未能有点作为的朱安也有了一本《朱安传》。那么林徽因、张爱玲的二三十种,好像也不为过。不是说不能给凡人立传,只要作者发现他平凡生涯中蕴含了给读者以人生启悟,经验或教训,揭示它蕴含的普遍意义,这样的传记也是有益的读物。写凡人传记,亮点与其说在传主身上,不如说在作者笔下,作者拿凡人说事,说自己的道理。

  这些年来传记繁荣,自有它社会心态因素。

  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政治因素,诸多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长期遭到歪曲,乃至无中生有。许广平撰写《鲁迅回忆录》,就有领导过度关怀,过度到指人代庖了部分内容,致使这本鲁迅研究者不可不读的史料著作失实太多。听说有人正在筹划许广平《鲁迅回忆录》手稿本的出版。没有谁比今天的中国人更渴望知晓事情真相。浙江一位女作家,《收获》杂志发表了她描写北大荒题材的中篇小说,后来编辑认为,纪实的文字比小说更有力量,特约她再以同样题材,撰写非虚构作品专栏,并且集成单行本出版,当月登上了好书榜,多次加印。长篇小说《K》(后易名《英国情人》),作家虹影标榜取材于现代著名女作家凌叔华婚外情,所以借助媒体特意标榜,正是小说作者看到史实于读者的魅力,看到社会普遍寻真心态。不论《收获》上非虚构专栏,还是虹影取材真实生平的小说,一正一反,都说明传记繁荣的社会心理基础。

  近年不少文学报刊开设“非虚 构 ”栏 目 ,这 么 做 看 似 多余———早已有了现成的“报告文学”,两者是同一文体。其实不然,往日报告文学不能真实地“报告”的阴影犹在,较真作品真实度的编辑,意在提示,作品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它隐含着强烈的针对性。现今“非虚构”一词大有流行趋势。

  二、传记阅读陷阱之一:失真

  小说失宠,传记繁荣,本来是读者相信小说虚构,传记传真,可当下繁荣的传记充斥失真现象。多年研究钱三强岳父何澄的两位学者,依据确凿材料批评传记《钱三强和何泽慧》:“凡写何泽慧和她的父亲何澄以及外婆谢长达的,多为误人子弟的‘创作’”。传主亲属发声,要求销毁该传。

  上海某家出版社曾经约我撰写林徽因传记,那时她的传记才出版了三四种吧。我谈了写作构想,强调需时间仔细准备资料。那位编辑立即说“再联系”,我不难意会,“联系”将渺茫无际。传记失真,现今增添了商潮冲击。出版商追逐利润,造成传记出版的粗制滥造。他们不愁找不到“倚马可待”、文字煽情的写手。北京某工科大学出版社,本来出版业务与作家传记毫无关系,却一举推出同一著者(非集体笔名)写的“倾城才女系列”传记六种:张爱玲、陆小曼、林徽因(与他人合著)、萧红、丁玲、三毛,没有一个不是相当好卖的传主。还是这家出版社,还是这位著者,不久再次接连拿出了八名古人(不全是作家了)的传记:李白、王维、白居易、李商隐、辛弃疾、蔡琰、上官婉儿、卓文君。何止于此,著者同时又在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了美国物理学家塞格雷传记,古今中外,无所不包。这样匆促而批量炮制的传记,其水准如何不难设想。一本严肃、严谨的传记,销售常常不及写手抄来抄去的快餐读物。不缺乏召之即来的写手、快手,不搭界的出版社出版不搭界的传记读物,你该明白了,传记繁荣的泡沫有多大。

  传记与史实渐行渐远,更与某些评论者推波助澜脱不了干系。他们以学者身份,发表似是而非的言论,有意无意为传记失实辩护。有人强调,“所谓作为历史的素材的史料本身就根本已经是建构的产物。‘史料’不是自己生成,或呈现出来的,而是人们去‘整理’、‘汰选’、‘撰写’———亦即,建构———出来的。试问今天还有谁会去相信日记、书信、备忘录、照片、报纸、档案等等所谓的第一手史料是‘原始’史料?”他们用胡适的著名比喻,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姑娘,或者是任人揉捏的面团。那意思,并不存在客观真实的历史。我也喜欢解读这个比喻,结论却与之迥然不同。姑娘是可以任人打扮,但是打扮来打扮去,她终究是位姑娘;就如面团,在不同人手里可以揉捏出不同形状,但揉捏的必是面团,绝非一坨泥巴。姑娘、面团,即是不容置疑的史实。今人了解的历史,不过是被有所取舍的若干局部史实的主观整合,其主观性必定与历史真相有多多少少的差距。然而,这不等于说,历史真相就不是客观存在。不能由它误入历史的虚无,更不能因而否认局部真相,允许随意编造。某位著名作家,他的历史剧在抗战时期享有盛誉,然而他标榜历史剧可以“失事求似”的言论实不可取。

  另有一些学者,虽然原则上主张传记不应失真,但到了具体阐释,言语含混,给失真留下了余地。他们声言,“传记作者无权虚构重要情节”,话说得似乎严厉,而表述有失严密。作者得到了暗示,非重要情节,细节,大可虚构。到了写手笔下,丰富的文学性狭窄到等同虚构。有篇专门研究传记的文章,给传记分类,按作者按传主按时代,说到按性质,则分为文学性传记和纪实性传记。将“文学”和“纪实”割裂、对立:文学传记即可理所当然地虚构。这些言论从学理层面为写手们肆意无中生有开了绿灯。有位教授兼传记作家,直接宣称,“还原历史就是一种限制中的虚构”,“虚构在纪实穿行中”。她的“运用小说的笔法,运用传奇般的情节,运用再造想象和细节的适度虚构,塑造鲜活的形象”被赞许为创作特征之一。

  这些年流行着“传记小说”概念,很叫人费解。小说纯属虚构类文体,传记归为史学范畴,事实的真实与否,两者水火不容。女作家尤其爱写“自传小说”,这给她们的研究者造成误导、困惑,张爱玲的《小团圆》就是典型一例。还有凌叔华的《古韵》。凌叔华按时序,从“我”童年写起,记叙成长历程,追叙了母亲婚姻经过。俨然一部自传,却用了大量小说化笔墨,多与凌叔华的家事人事不符。写父亲妻妾六房,实际只有四房;生母朱氏实际姓李;不少论著、文章据《古韵》分析这位女作家生平,因而谬误迭出。退一步说,倘若认可“传记小说”这一概念,那么只应理解为,借传记叙事体,回顾生平,写小说内容。融合创作,真真假假,它仍是小说,如许多历史题材的小说———此类小说不在我们讨论范围;或者另作理解,以小说的结构、语言、手法谱写传主人生,它仍是传记。取材必须不违生平,不容任性演义。即使这样费劲地这么理解那么理解,最好放弃这个概念,因为实际写作时,往往传记误入小说歧途。

  三、传记写作难点之一:写真

  无疑,史料为传记写作的根基,然而“尽信书不如无书”。史料本身实在是大堆乱麻,必须梳理,去伪存真,考订勘别史料正是传记写作需要具备的基本功。近年来回忆文章多如牛毛,何况互联网为搜集资料提供极大便利,这固然促进传记写作,而泥沙混杂,难免道听途说。随处可能遇着有意无意的陷阱,若没有对传主深入了解,便容易误听误信,以讹传讹。

  学人流行一种说法,读传记不如读年谱,读年谱不如读信函,读信函不如读日记。其实,公开发表的日记并不都那么完全可信。发表就得整理,整理就难免对原稿进行技术处理,譬如鲁迅和许广平的《两地书》。有所取舍,应属正常现象,不难理解,也是允许的,整理者一般会作交代。问题在于取舍过大,交代不能如实。《朱自清全集》日记卷,整理者宣称保证原貌,只作少数字句删削。可是原文不应删而删的重要内容不在少数。如记闻一多“认为罗﹝根泽﹞在文学方面造诣不深,因其对西方文学之进展一无所知”,竟删去后面一句“其言甚是”。朱自清不大臧否同事,难得地在日记里留下心声。这一删,有碍了解朱自清的全人。整理者言之凿凿:“从未有一整天的记载全部删除的”,查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八日那天,记有千字,在他日记里算得篇幅最长的一天,竟一删而尽。幸好,朱自清去世不久,由王瑶辑选、经朱夫人陈竹隐审阅的《朱自清日记选录》(收入《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三辑,1963年初版),录下这一天全文,详细记述与陈竹隐婚后不谐的心绪。如此大段内心独白,乃透视朱自清的绝好史料。

  太过出格的是《陆小曼日记》,对照《爱眉小札》版陆小曼日记和存北京国家图书馆手稿本(虞坤林整理,仍有一些误识错字)。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陆小曼自己整理发表的日记,几乎每一篇做了改动。或者通顺字句,或者增删字句,大段地增,大段地删,甚至重写。不必挑选突出例子,看第一篇第一段吧(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稿本只有八九十字,《爱眉小札》本改写、增写到了四五百字。陆小曼还大大发挥了一通关于“日记”要真实的议论:“不论甚么事想着就写,只要认定一个‘真’字,以前的一切我都感觉到假,为甚么一个人先要以假对人呢?……”令人不能不哑然失笑,这段话本身就不“真”,系原稿本没有。由此,只要经陆小曼手出版的陆、徐文字,我读来总不免“疑神疑鬼”。

  考订史料的功力非一日之寒,功力再深的学者,难保他的传记作品不出一点失误,我即有教训。而观念的改变可瞬时奏效,只看你是否接受它。这里说,文学传记如何看“文学”这两字。传记的文学性不应简单地狭隘地实用地理解为具体的文学手法,更不能一味地使传主生平情节化、小说化。文学赋予传记的是整体属性。以可读性的形态呈现传主生平,有别于严肃庄重的学术传记。至于其取材必须真实,和学术传记毫无二致。编造情节、细节,正因为观念的简单、狭隘。不能为了所谓“文学”牺牲真实。

  诚然,史料往往比较简略,根据它们作些合情合理的推想,其实作复原,我想,能不能称它“拟实”?它们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不过据实拟写出来罢了。要是传主出行那天,史料记的是晴天,不妨写几句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又是行走在都市马路,也不妨写写阳光下人来车往,商铺橱窗里琳琅满目。然而仍必须强调,适度的推想依旧不能违背已见史料。张爱玲在寓所去世多日才被发现,有本传记描写:“一位瘦小、穿着赭红色旗袍的中国老太太,十分安详地躺在空旷大厅中的精美地毯上,桌子上,有一沓铺开的稿纸,有一支未合上的笔。”另外一本写明稿纸上是未完稿的《小团圆》;还有几本写了遗体盖着精致的或不精致的薄毛毯。不少本此处描写大同小异,或是抄来抄去。若史料空白,这么描写还算看得过去。偏偏有人目击这最后一刻,而且留下记载。某位学者依照目击人林式同的回忆文章指出,“无论如何张爱玲都不是躺在地上,也不是身上盖着毛毯,而房间里也没有任何桌子。林式同没有提过什么‘赭红色的旗袍’,而晚年奇瘦的隐士张爱玲也不见得会去量身定做新旗袍。”这么写张爱玲临终就拟而不实了。

  文学传记的文学属性当然要藉助文学手法体现,只是,手法多样,并不专靠情节化、小说化,记述细节就很见效果。细节描写本不为小说专有,成功描绘细节的散文作品不乏其例。朱自清父亲的背影,归有光亡妻手植枇杷树,都是感人至深的文眼。

  细节外,着力刻画传主形象,尤其是文学化着眼的大处。但凡值得立传的人物,一定有其个性,写出个性必有魅力。不过必须明白,它与小说塑造人物形象大有区别。小说作者凭生活积累以丰富材料来塑造形象,而传记作者只凭固有史实,雕刻形象。犹如雕塑艺术,有的用塑造方法,堆上去;有的取雕刻技艺,刻下来。一个无中生有,不断地堆,一个在既有的材料上细细地剔除。虽追求同一艺术目标,艺术手段却大相径庭。

  还有文笔。文学是文字的艺术,文学传记理所当然要追求文字魅力。按体裁大类,文学传记归属散文,散文则比小说更苛求文字。记述与记叙不一样,这就看文笔。有的传记读过了,记住了内容,忘记如何记述,没有对于记叙的赏心悦目可言。有的原属寻常琐事,记叙得有韵有致、情趣盎然,足见作者文字的功力、特色,机趣处,委婉处,余音袅袅。文采,文字精美,不能仅仅看作华丽词藻或匠心煽情。

  真实与文学兼备,是传记的上品。我喜欢写点学术随笔,撰写林徽因、凌叔华两种传记时,尝试过随笔体写传,期望亲切、可读,又有助于真实感。无奈功力不够,观念还不清晰,轻松文字散落在大块板滞的篇幅里,斑斑驳驳,整体上非驴非马,失败告终。

  文学手法不一而足,一本传记无需全备,有三两个、一两个方面成功,就及格了。

  ◎ 陈学勇,学者,著有《莲灯诗梦林徽因》、《高门巨族的兰花——— 凌叔华的一生》等。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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